申請病歷複製本、診斷書
作業流程及收費標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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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病歷複製本、診斷書作業流程:

   掛號 → 醫師開立 → 批價、繳費 → 複製本製作、領取




二、病歷複製本收費標準:


項  目 費用 說   明
病歷複製本費
(10張以內)
200 元 本費用含掛號費、病歷調閱、
歸檔人力、影印等相關成本。
病歷複製每張紙
(第11張起)
5 元 病歷複製超過10張者追加費用。
每張傳統膠片
之影像病歷
200 元 含X光片、CT、MRI、內視鏡
及超音波等檢查資料
診斷書正本每份 200 元 副本 40 元
光碟片複製
(內含1張X光片)
200 元 1片CD
光碟片複製
(內含2張X光片)
400 元 1片CD

  參考資料:台中市政府93.11.18府授衛醫字第0930188270號公告
      「台中市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複製本之收費標準」




三、索取病歷複製之申請人資格:

一 般 狀 況 病 患 已 死 亡
申 請 病 歷 複 製 本 順 位

  • 本人:
    需備本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

  • 法定代理人
    (例如:未成年):
    • 需備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    •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
  • 委託他人:
    • 需備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    • 需備當事人(法定代理人)之委託書,委託書需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。
    • 被委託者身分證明文件。
    • 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「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」,不視為委託同意書。
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:
  • 需備當事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(例如:戶口名簿)

  • 具其繼承權之親屬人身分證明文件。




四、病歷申請委託書:

點擊下載病歷申請委託書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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