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須知

壹、住院辦理

 您好:
   當您接獲本院醫師開出「住院通知單」時請往一樓住院櫃檯
   (急診患者請至急診掛號櫃檯)辦理住院手續:

 一、攜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以備核對。

 二、填寫住院保證書,並繳交健保卡或兒童健康手冊。

 三、職業傷害或職業病患者請攜帶勞工保險住院申請書。

 四、具重大傷病身份或優免身份請先出示證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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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病房手則

 當您到病房時,照顧您的護士會告知下列事項:

 一、病房環境介紹:

1、衣櫃、衛浴、床頭燈、對講機等設施使用說明。

2、個人盥洗用品請自備。

3、如需其他用品,可至本院地下一樓福利社購買。(24小時營業)

 二、作息時間:
病患伙食可自備:但治療飲食最好由本院調配以利疾病控制,若需由本院供應者(自費),請洽護理站。

1、病房供餐時間:

早餐:07:00~07:40

中餐:11:00~11:40

晚餐:17:00~17:40

2、各護理站皆備逆滲透開飲機可供飲用。

3、請自備病服,以輕便衣服為主。

4、6樓備有熱食器,7樓備有製冰器,8樓有烘衣機,6樓陽台為曬衣場。

5、陪客床使用時間:

I、    中午12:00~14:00,晚上21:00~7:00,除此時間禁止擺設,請摺疊妥當收好,以方便醫護人員為您診治,務必配合。

II、  若您需要使用「陪伴床」請至地下室一樓福利社洽租。

6、為維護病房安寧,請保持安靜,勿大聲喧嘩,探病訪客應於夜間十時前離院:電視、收音機也請小生收聽。

7、如有特殊事故,必須離開病房請通知護士辦理請假手續,依健保局規定每次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。

 三、安全方面:

1、貴重物品請交家人帶回,若發現身份不明陌生人出入病房,請通知護理站處理。

2、禁止使用電鍋、電爐、保溫鍋等電器用品,避免產生安全問題,請大家共同遵守。

 四、衛生方面:

1、本院依「煙害防治法」全面禁止吸煙,請患者及家人配合,以維持醫院空氣清新及病友健康。

2、請勿帶寵物進入醫院,並共同維護病房內外清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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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住院收費原則

一、具健保身份者住院時須自行負擔多少費用呢?

1、住在急性病房之部分負擔為:

30日以內10%

第31日至第60日20%

第61日以後30%

2、同一疾病14天內再度住院在急性病房,30日內部分負擔金額依健保局規定收費。

※ 上述條例依健保局規定辦理

二、具健保身份者什麼情況可以免除部分負擔?

1、持重大傷病卡,並以傷患卡登錄之疾病就醫者。

2、生產。

3、榮民。

4、福保。

5、急性腦中風發病三十日內,不需申請重大傷病卡,免部份負擔。

6、早產兒合併有健保法規所列之併發症經主治醫師認定,自出生日期算三個月內免部分負擔。

7、職業傷害(病)

※ 上述條例依健保局規定辦理

三、具健保身份者健保不給付項目:

1、美容外科、變性手術、結紮及恢復手術。

2、特別護士、看護。

3、預防接種、人體試驗。

4、成藥、指示用藥。

5、義眼、義齒、輪椅、柺杖、眼鏡等裝具、助聽器等。

6、伙食費(除低收入戶全免、職業傷害患者住院30日內之半價外)。

7、救護車費用。

8、依健保規定被保險人只得住保險病床,若超等差額部分須自費。另有關健保不給付藥品、衛材及治療項目依本院收費標準收取(自費)。

※ 上述條例依健保局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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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住院病患伙食說明

 •伙食計費說明:
  1.福保:伙食費全部免費。
  2.業傷病:三十日內普通伙每日85元、治療伙每日120元。
  3.健保:

 

早 餐

午 餐

晚 餐

普 通 餐

30元

60元

60元

治 療 餐

40元

80元

80元

 產 婦 餐

180元

270元

350元

 管 灌 餐

 只需付健保部份負擔

治療餐、產婦餐依醫囑需求,附贈點心

 •伙食類別說明:

1. 治療餐包括:流質、溫和、低渣….等質地改變飲食及糖尿病、高血壓、心血管疾病、痛風、腸、胃、肝、膽、腎等疾病飲食,請遵醫囑搭餐,以協助病情改善。

2. 本院產婦餐所提供之正餐以均衡飲食為原則,但避免寒涼性的蔬果,點心提供傳統月子餐藥膳燉湯,調理的要務在使產婦能排惡露、收子宮、補氣血、暢乳汁;如:當歸鱸魚湯、苦茶油豬肝、花生豬蹄湯、山藥紅豆湯、枸杞雞湯、芡實四神湯、蓮子小排湯、百合蝦仁。

3. 需插管餵食者,一律搭管灌餐

4. 未有特別醫囑,一律搭普通餐。

 •病房供餐、訂餐、改餐、止餐及補餐通知時間
   1.供餐: 早餐:上午07:00---07:30
       午餐:上午11:00---11:30
       晚餐:下午05:00---05:30
   2.訂餐、改餐及止餐:
       早餐:當日上午06:00前
       午餐:當日上午10:00前
       晚餐:當日下午04:00前
   3.補餐: 早餐:上午08:00前
       午餐:中午12:30前
       晚餐:下午06:00前
   訂餐、改餐及止餐請通知護理站。飲食相關問題,可撥分機181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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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文件申請

 一、出生證明書:

持新生兒父母雙方身份證明或戶口名簿正本,在護理站登記「嬰兒出生證明」,經護理站開立後到一樓批價櫃台繳費蓋醫院印章。

 二、診斷證明書:

1、住院時可直接請醫師開立後將診斷書拿到一樓批價櫃台辦理。(請於出院前一天告知護理人員,以節省您等候時間)。

2、於門診申請時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,經掛號請有關科醫師開立,至一樓批價櫃台辦理。

3、委託親友至門診申請時,則應開具委託書,並附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及被委託人之身份證或戶口名簿,依上述規定辦理;若申請兵役或訴訟用之「甲種」證明書,必須由原主治醫師開具。

 三、死亡證明書:

於主治醫師有門診時,家屬至一樓櫃台掛號後持病患身份證,至診間請主治醫師開立後,再到一樓批價櫃台辦理。

 四、X光片影印病歷與檢查報告之申請:

請先掛號由門診醫師開具或填寫「病歷、X光片複印申請書」,經醫師同意後,持申請書至一樓批價櫃台辦理。

 五、重大傷病證明:

  1.請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診斷書至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。

  2.亦可備妥相關文件,由本院社工組免費代為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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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出院手續

一、一般辦理出院時間:早上八點到中午十二點

二、視病情需要轉診時,由醫師開立「轉診單」即辦理出院及轉診手續。

三、住院期間所應自付費用,本院會定期送「繳款通知單」給您,請按期繳納。

四、醫師告知您出院時,完成出院手續後將「出院通知單」交給您,並依醫師指示代為預約回門診追蹤日期。

五、請持出院通知單至一樓住院櫃台,繳清住院費用。(22:00後請至急診櫃台辦理)

六、完成出院結帳手續後將出院帶領藥單交予藥局領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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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、服務事項

一、若需特別護士(看護)照顧病患可至護理站申請後本院將代為安排,以確保護理品質。

二、社會工作組:提供社會福利、全民健保、殘障鑑定等業務之諮詢服務,並協助解決因疾病而產生的情緒、家庭、經濟及安置等方面的問題。(院內分機1813)

三、本院聘有專業營養師為病患準備治療伙食,需要時將由主治醫師配合營養師依病情做膳食調理。

四、若您對我們整體的醫療團隊服務感到滿意。誠摯地歡迎您捐款予本院的仁惠愛心協會「醫療研究基金」,提供本院醫療研究專款使用,使林新的醫療團隊為您提供更高品質的醫療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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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陪病探病須知

 一、病房安全注意事項:
  1.為了保障您住院安全及健康,本院全面禁煙及禁用電器。
  2.如您有食物需加熱,可利用護理站內微波爐或至6樓配膳室加熱。
  3.請勿讓未戴識別證之不名人士為您做任何檢查或治療,並請隨身
   攜帶貴重物品(例:行動電話、現金、手飾…等)以防遺失。

  二、請假規則:
  依健保局規定需由醫師許可方可填寫假單請假,每次住院只能請假
  二次,每次不得超過4小時,晚間十時以後不得請假外出,如逾時或
  不假外出健保局將不補助您住院費用。

 三、訂餐:
  1.如您有需要請告知護理人員代為訂餐。
  2.訂餐種類:普通餐、治療餐、產婦餐。
  3.如您有特別禁忌或限制請訂餐時一併告知護理人員。

 四、探病、陪病規範:
  1.病房內請勿吸煙、飲酒或大聲喧嘩,以免妨礙安寧。
  2.為維護院區安全及避免妨礙病人休息,探病訪客請於晚間九時前
   離開,晚間本院實施門禁,十點後請由急診大門進出,敬請配合。

五、陪客床的租借使用方法:
若您需要使用陪客床,可自行至地下一樓維康福利社租借(押金800元, 租金一天50元),如您入院時間為福利社休息時間,您可向護理站借用陪客床使用一晚,隔天維康福利社營業時再租借使用。

 六、遙控器、耳機借用辦法:
  1.持證件至護理站借用遙控器,出院時持遙控器換回證件,為了遙控
   器有效的管理,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  2.雙人A病房電視機附有耳機功能,耳機可至護理站辦理借用,
   出院時與遙控器一併歸還給護理人員即可。

 七、謝謝您合作與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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