痰液檢查採檢說明單


收集方法

請收集早晨起床後的第一、二口痰最佳。先不用牙膏刷牙,咳痰前以煮過的開水漱口,不可使用礦泉水或瓶裝水。

 注意事項

  1. 痰液不易咳出者,請勿隨便吐口水或鼻涕送檢,需真正的痰才能有正確的檢查結果,所以請真正咳出痰檢體再送檢,至少需要2cc;若無法一次吐足量,可先放冰箱冷藏再繼續累積。

  2. 痰液需送檢3次者請每天送檢一次共需送檢三天。請勿將三天痰液一次送檢,以免影響檢驗品質。

  3. 若無法立即送達請暫時存放於冰箱冷藏室。 

 送檢時間及地點

 送檢時間:

週一至週五:上午07時至晚上10時。

週六 :上午07時至中午12時。

 送檢地點

A棟二樓抽血櫃檯。

詢問電話

  (04)22586688 分機 6211

採檢容器

 

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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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醫療諮詢專線:(日間) 04-22586688轉6367   (夜間) 0975-901694
  5. 出處來源:本院檢驗科22-W-OC1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