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菸檳政策


一、政策緣起:

        本院秉持以醫療服務回饋社會之宗旨,以病人為中心的精神下,不斷營造高品質的醫療服務,提供安全舒適的就醫環境維護大眾健康。依循2009年「菸害防制法」及2011年「廢清法」,全面禁止吸菸(含電子煙)、嚼檳,建構「無菸暨無檳」醫院職場,給員工、病人及社區民眾一個清新、安全與衛生的環境。

二、禁菸規範:

1.禁菸範圍:本院依菸害防制新法第十五條規定,「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且不設立吸菸室;不可攜帶打火機、菸灰缸等進入公司禁菸場所」。

2.自 2011 10 31 日起,禁止於本院建築物外圍花圃以內之區域吸菸、嚼檳。

3.凡出入口以內,含門診大廳、樓梯間、辦公室、診療場所、會議場所、病房、休息室、廁所、醫療設施、廚房、餐廳、公務用交通運輸工具及本院其他室內密閉空間均禁止吸菸、嚼檳。

4.禁止接受任何來自菸商的贊助或經費。

5.所有員工、外包人員、實習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人、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皆適用本政策。

三、懲戒、申訴懲戒:

1.即日起進行取締,違反本院禁菸(含電子煙)、禁檳政策的員工,將依人事規章列考績評核懲處。吸菸員工戒菸成功者,該年度考績加3分獎勵。

2.即日起由總務課組成院區勸戒菸、戒檳巡察小組(警衛及勞安人員),每日一次巡察禁菸檳區域,凡違反本院禁菸禁檳政策之外包人員、實習人員、志工、求職者、病人家屬、廠商與訪客等人,予以勸導並促請離開,及轉介戒菸門診、戒檳衛教,如不離開則填寫舉發單。2011 年 10 31 日起,違規者,將通報衛生局依法處理。

4.本院工作場所菸害、檳害申訴,請聯絡總務課(院內簡碼:21609;手機:0975-901802)

四、門診戒菸戒檳防制教育:

1.本院定期舉行電子煙、菸檳危害宣導、菸檳防制活動及戒菸班。

2.設有戒檳衛教、戒菸門診,提供急診、住院吸菸病人會診服務,由取得門診戒菸醫師診治。

3.個案管理師將提供新法規及菸檳、電子煙相關衛教單張、個別諮詢、戒菸個案收案管理及戒檳衛教。

4.透過網頁、相關刊物、標示立牌、海報等,讓民眾取得有關菸品風險、戒菸方法、

拒檳的資訊。

五、政策執行:

     執行單位:林新醫療社團法人林新醫院無菸檳醫院推動小組

 聯絡人:曾苡禎戒菸個管師(分機:6563)、 黃婉柔戒檳個管師(分機:6556)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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