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微重建手術注意事項


顯微手術的定義

顯微手術是在高倍顯微鏡下進行精密手術,種類如下:

  • 斷指、斷肢重接。
  • 趾指移植。
  • 自由皮瓣移植在各種軟組織及重要器官暴露處,如:骨骼、肌腱、血管皮瓣移植。
  • 在腫瘤切除後重建,及肢體組織缺損重建。

手術後的照護 

  • 由於手術時間長、全身麻醉及手術室環境空調低,術後體溫較低,需注意保暖,必要時使用烤燈。
  • 醫護人員會密切觀察重建皮瓣或斷指再接處的循環狀況,如:外觀、顏色、溫度、微血管充血速度及飽滿度等變化,需配合肢體姿勢擺位,以免影響重建皮瓣的血液循環。
  • 皮瓣移植處勿受壓、負重,避免碰撞及摩擦,患肢依醫師指示需以枕頭抬高或平放,隨時保持傷口清潔,在醫師同意才可下床,採漸進式下床活動,並穿戴保護性副木及夾板,以免造成碰撞。
  • 接受顯微皮瓣手術者,如有發燒情形,請勿自行使用冰枕,以免造成血管收縮痙攣。
  • 手術後應避免抽菸或吸到二手菸,飲食以溫熱為宜,嚴禁冰冷、刺激性、含尼古丁及咖啡因之食物(如:酒、辣椒、香菸、咖啡、茶葉等),以免造成手術部位血管收縮痙攣而影響傷口癒合。
  • 避免牽扯或壓折管路,以保持各種引流管的通暢,但需注意引流液量及顏色;傷口引流管通常會放置數天,直到引流液的量減少,且顏色變淡紅色,才會由醫師評估後拔除。
  • 重建皮瓣或斷指再接處之患者,傷口處嚴禁使用冰敷,避免影響血流循環。
  • 傷口疼痛不要忍耐,疼痛指數表:0~10分,止痛藥物可選擇:
    1. 口服藥:最常使用,每天固定次數給予。
    2. 肌肉或靜脈注射:可固定給予或臨時需要時加強。
    3. 自動控制給藥法(PCA):由機器控制,定時定量給予。

居家照護

  • 按時服藥及定期門診追蹤,若傷口部位出現顏色及溫度改變,或出現異味和出血,應立即回診。
  • 若有護木或石膏固定時,勿自行拿掉;為維持肢體功能,經復健治療師指導,需持續復健運動。
  • 應避免補皮處過度用力或走動時造成摩擦,術後二個月內避免壓迫皮瓣。
  • 若取皮處傷口有搔癢感,可以用冷水清洗或冰敷來減輕搔癢感,傷口癒合後可塗抹嬰兒油或凡士林,以保護新生的皮膚。
  • 補皮處若在下肢,下床前應以彈性繃帶包紮,防止充血引起小水泡及傷口迸裂。
  • 口腔皮瓣移植的病人,應用煮沸過的冷開水漱口,維持口腔清潔,並請自我檢查頸部淋巴結是否腫大。
  • 飲食方面建議多攝取高蛋白、高維生素C食物,如:魚、肉、蛋、奶類、豆類、橘子、番石榴、芥菜、青椒等。
  • 手術後半年內宜避免刺激性含尼古丁或咖啡因的食物(如:酒、辣椒、香菸、二手菸、咖啡、茶葉、巧克力、可樂、可可等),以免手術部位血管收縮痙攣,影響手術傷口癒合。
  • 按照醫師指示進行傷口換藥,傷口保持乾燥,參考如下:
    1. 覆蓋傷口的紗布弄濕或脫落:可用藥膏或優碘藥水消毒後重新包紮。
    2. 拆線後:可用以美容膠布覆蓋,膠帶脫落或滲濕時再更換並持續貼3-6個月。
    3. 拆線後一週:可開始按摩患部,以防疤痕攣縮。
    4. 補皮者:傷口癒合的部位應保持乾燥,並以嬰兒油護膚;若仍有傷口,即依醫師指示使用藥膏;補皮處若在下肢,下床前應以彈性繃帶包紮,防止充血引起小水泡及傷口迸裂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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