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申請


網路申請

網路申請病歷複製須知

一、申請流程:

申請資格:病患本人、法定代理人、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。
申請單張:病歷資料申請單暨委託書(網路申請)
資料填妥後,mail至 copy30501@lshosp.com.tw

文件下載:  病歷委託申請書(網路申請)


二、作業時間:

  1. 每周一至周五8:00至15:30為收件受理時間,受理後將與您聯繫並確認身份及申請內容。若未與您聯繫請撥打04-22586688轉分機1723為您服務。
  2. 約須3至7個工作天以電話通知取件;緊急申請者,請至現場辦理。

三、收費標準:

項目

費用

病歷複製本

基本費10張以內200元。第11張起,每張加收5元。

彩色檢查報告

每張200元。

影像光碟

一張光碟片中單張影像200元,兩張影像400元。超過一張光碟片,每張加收100元。


四、取件方式:

請依約定期限內(星期一~星期五:8:00~20:30、星期六:8:00~12:00),攜帶相關證件至A棟櫃檯,確認身分證明文件及批價繳費後取件。
親自取件(需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或有照片的相關證件)
委託人取件(需攜帶委託書及病患本人、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供查驗、影印留存。)

五、注意事項:

  1. 申請影印病歷資料以病患本人申請為原則,需載明申請的範圍與項目。
  2. 非病患本人親自申請,需載明申請的範圍與項目及受委託人之基本資料。
  3. 經本院聯繫通知取件後,請於14天內取件, 基於病歷保密原則,逾時未取件者得銷毀,若仍有需要請重新申請。
  4. 線上申請病歷複製者,如逾時未取件,將三個月內不再接受其線上申請。
  5. 經審查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將不予受理:
     無具體病歷複製內容、未具姓名或住址者。
     經查證所留姓名、住址、連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、匿名、虛報或不實者。
     申請內容事項與本院業務無關者。

網路申請病歷複製流程說明